关于校园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落实的具体措施

发布者:校园管理与建设处发布时间:2018-12-12浏览次数:1530

为确保建筑安全、资金安全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关于校园施工安全管理落实的具体措施。

1、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报批程序,严格按立项申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能评申报、方案设计、规划许可证等程序执行。

2、坚持“先勘察、再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工程地质勘察和设计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通过规范的审批程序和图审把关,督促、检查其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地勘和设计的质量。

3、施工、监理单位的确定。通过招标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单位、工程量清单编制咨询单位、全过程跟踪审计单位在公开招投标中层层把关,并经校内招标文件和合同审核流程再次把关,确定施工、监理单位。

4、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建立完整的施工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由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方组成的五方主体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严格的规范管理,包括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施工管理的各方协调。

5、工程资金管理。校建处积极与计财处联系、沟通,做好资金预算计划,协助计财处确保工程项目的资金到位和资金管理到位;建设过程中资金的使用和支付严格按学校的程序和部门的制度执行。

6、工程竣工验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合同规定、按施工图要求进行验收,严格按报批程序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